一、產婦禁用諸藥
產婦氣不順,禁用枳殼、厚朴等耗藥。
產後傷飲食,禁用枳實、大黃、蓬、稜。
產後身熱,禁用芩、連、梔、柏。
產後七日內,禁用地黃、芍藥。
產後血塊痛,禁用牛膝、蓬、稜、蘇木。
產後大便不通,禁用大黃、芒硝。
不可服濟坤丹,要損血氣。
不可服瘦胎丸,要傷胎。
不可用《產寶》峻藥方。
二、產後忌食諸物
果忌梨、藕、橘、柑、柿、西瓜,要停血作痛。
食忌冷粉、綠豆、冷飯、蕎麥,要停血作痛。
忌鵝、犬、豬、牛首肉,恐犯諸藥,又恐停血塊作痛。
忌莧菜、生菜、苔菜,停血痛。
忌砂糖酒,要損新血。
忌獨煎山楂湯,損新血。
忌多食胡椒、艾、酒,行血致崩。
忌生薑酒,寧波俗弊,發汗行血。
忌濃茶汁,寒停血塊痛。
三、鄉俗產後十弊
產畢毋令食牛、羊、豬、鵝肉、雞子、麵物,虛人難消
化。
毋食涼粉、綠豆、粥澉汁、蕎麥麵。
毋多食胡椒、艾、酒,血塊雖得熱流通,新血亦不寧,防
崩 漏。
產後寧波俗弊,多用薑數斤以消血塊,發熱亡血致危。
產後毋食梨、橘、柑、藕、冷菜,及冷藥、冷水,致血塊
凝 結。
毋食橙、丁、橘、柑、枳朮、香砂等丸,重損新血。
七日內,毋勞洗以勞神、毋勉強早起,以冒風寒。
產後月之內,毋多言、勞女工。
產後暑月,毋用冷水洗手足
產後遇大寒月,用小衣烘熱,常溫腹內,冷則塊痛久,雖
藥不行。
四、產後用藥十誤
產後誤用耗氣順氣等藥。胸膈飽悶,雖陳皮不可用至五
分。
誤用消食藥,多損胃減飯,甚至不進食,且凝血塊。
身熱,誤用芩、連、梔、柏,損胃增熱,甚至不進食,且
凝血塊。
三日內未服生化湯以消血塊,毋輕用人參、耆、朮、熟地,致塊不消,致危亡。
毋用地黃,以滯惡露。毋獨用枳實、枳殼、牛膝以消塊。
毋用大黃、芒硝以通大便,致泄瀉成臌脹。
毋用蘇木、三稜、蓬朮、牛膝以行血塊,致損新血。
俗多用山楂一味煎汁,以攻血塊,成危疾而死人,不可不
知也。
毋服濟地丹兩三丸,下胞下胎。
毋信《產寶百問》及《婦人良方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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